关于征集“第三届柯桥区智慧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”课例的通知

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09 08:42 栏目: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:柯桥区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量:5123   【公开】

各区属学校、镇中、镇(街)中心小学、中心幼儿园:

为充分发挥“互联网+”对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创新的重要作用,满足学习者在新型技术环境下的实际需求,更好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教师发展中心拟于2017年12月底举办“第三届柯桥区智慧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”,为高效开展此项活动,经研究决定开展“2017年智慧课堂视频课例”征集活动。

本次课例征集的类别为:1.移动终端类;2.交互式电子设备类;3.云课堂计算机教室类;4.虚拟/增强/混合现实类;5.创客教育类;6.STEAM教育类等新媒体新技术的优秀课例,突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互联网+”教育教学创新实践

二、课例征集范围

学前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职高各学段的所有学科。

三、课例报送要求

1.本次课例选送由各校业务校长(园长)负责落实,幼儿园每个街道选送2-3个课例,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职高每校选送6-10个课例,不接受已参加过其它各级评审的课例。

2.报送分组:

幼儿园组;小学1组(语文、英语);小学2组(数学、科学);小学3组(其他学科);初中1组(语文、英语);初中2组(数学、科学);初中3组(其他学科);高中1组(文科);高中2组(理科);职高组。

3.报送时间:2017年12月9日前。

4.报送材料:包括完整的一课时文案(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)和教学视频,及相关资源、测评练习(要求详见附件1)。教学设计内容必须与报送的教学视频一致。

5.报送方式:视频课例的电子材料通过柯桥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的“优课平台”上传课例,具体上传方式见附件2;同时学校需要以校为单位,将附件1中的附表3、附表4(包括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后的数码照片,课例编号暂时不填)通过OA发给教师发展中心宋剑波。

四、评审与交流

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报送课例进行评审,选送部分优秀课例参加“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”课例征集活动,还将邀请部分优秀课例的主讲教师在“第三届柯桥区智慧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”和“2018年智慧课堂系列研讨活动”中进行展示交流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周学东,电话:84566986;宋剑波,电话:84566020。

 

附件:1.报送课例具体事项要求及相关表格

      2.报送课例操作说明

绍兴市柯桥区教师发展中心

2017年11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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